便攜式直流高壓發生器耐壓試驗結果的判斷
更新時間:2016-09-14 點擊量:1734
如果在便攜式直流高壓發生器試驗過程中發生電壓下降或發生擊穿信號,這時不要輕易判斷便攜式直流高壓發生器擊穿。應繼續進一步測試,做進一步的證實:
1.用兆歐表測其絕緣電阻,若絕緣電阻為零或接近于零,則判為擊穿;或進行二次升壓試驗,電壓逐步施加,若是擊穿,在電壓加到一定值時,可觀察到擊穿點附近出現連續的火花放電或發熱冒煙,則判為擊穿。若第二次施壓,電壓上升了又下降,電流表的指針擺動劇烈,則判為飛弧不合格。
2.若絕緣電阻沒有太大變化,或二次升壓后可持續1min無擊穿動作,則認為*次擊穿是空氣間隙擊穿(塵埃等物質引起),我們通常稱為飛弧。外加電壓消失后,擊穿間隙立即自行復原,便攜式直流高壓發生器的絕緣電阻不會發生變化,便攜式直流高壓發生器的絕緣性能沒有發生變化,不能判定為不合格。
試驗所用設備中便攜式直流高壓發生器容量應根據被測變壓器的容量來決定。如果容量太小,施壓時因泄漏電流劇增會造成變壓器輸出電壓明顯降低,影響對測試結果的正確判斷。便攜式直流高壓發生器一般要滿足兩個條件:
(1)在正常連續耐壓試驗時,便攜式直流高壓發生器繞組溫升不應超過允許值;
(2)當被測便攜式直流高壓發生器擊穿時要能提供足夠大的電流通過絕緣的擊穿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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